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学位课程

法律专业留学|2015年11月06日 10:26
宾夕法尼亚大学LL.M.大多招收国内名校学生,成绩及推荐函相当重要。然须注意,由于美国法学院注重多元化,若是读书或工作经验有关特殊领域,例如人权、刑法,而非大多数申请者着重的商法,录取的机率较大。
  一、法学硕士(LL.M./ Masters of Law)及华顿商学院证书(Certificate) 
  几乎所有台湾学生来宾大法学院时皆进入LL.M. 学习,每年宾大大约招收五至十名台湾学生。由于人数有限,因此竞争逐年亦趋激烈。大多数台湾学生皆具有工作经验或国内硕士资格。据研究生委员会(Graduate Committee)表示,LL.M.大多招收国内名校学生,成绩及推荐函相当重要。然须注意,由于美国法学院注重多元化,若是读书或工作经验有关特殊领域,例如人权、刑法,而非大多数申请者着重的商法,录取的机率较大。虽申请者大多有国考资格,但若有担任法官助理,或曾任公司法务,或在校内曾参加国际性比赛,例如杰塞普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Jessup Competition),亦能获青睐。宾大LL.M.学程每年招收约八十人,以亚洲及欧洲学生为主,学生的背景相当多元,有担任外交官、银行家、律师、法官,甚至有博士候选人及已担任教授者。来自各国的同学相互切磋请益,相当能丰富个人的思想与阅历。

  LL.M.课程最特殊的设计为暑期课程,大陆法系的学生在暑期必须修习由William B. Ewald教授所开设的美国法导论(Foundations of the U.S. Legal System)以及由法学院图书馆所设计的法学研究(Legal Research)。前者课程占三学分,在期中举行考试并提交一份比较法报告。其课程内容着重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的比较,特别是民事诉讼法部分。Ewald教授并会邀请学生「组团」与其用餐及闲聊,惟须注意,美国教授与学生较站在平等地位,故切记用餐自行付费;后者课程占一学分,采及格制(Pass/Fail)。主要内容在如何使用图书馆资料,以及使用法律网上数据库:Westlaw及Lexis及学习应用法学院标准注释格式(Bluebooking)。上述二课程算入LL.M.的毕业学分,因此大为疏减学期中的压力。由于其他所有课程皆与J.D.学生合上,故暑期课程能够帮助外国学生熟悉美国法及增进语文能力;此外,由于暑期课程于七月底开始,LL.M.有充足的时间安顿住宿,并且有较多的时间参与社交活动。

  LL.M.可选择以课程为主(Course Track)或以论文为主(Thesis Track)的学程,前者须修毕二十三学分,后者须修毕二十学分,其中七学份为其论文,论文必须达到可在法律期刊出版的标准。LL.M.学生并能选修世界级的华顿商学院课程,该学院并提供LL.M.学生修习华顿企业与公共政策证书(Wharton Certificate in Business and Public Policy)的机会。此学位必须在与LL.M.同时申请,每年有五个名额。仅需修毕华顿商学院三个课程及法学院一相关课程,即能获得该学位。华顿商学院的MBA学生工作经验丰富,且大多课程将上课发言及团体报告算入计分,因此上课气氛紧张。所幸法学院学生可选择Pass/Fail,能够减少许多压力。

  LL.M.学生和J.D.学生有许多交流机会,法学院国际法学社(International Law Organization)曾举办许多座谈会,邀请LL.M.学生中具实务经验者演讲其本国法制度,例如欧盟法、中港台的律师制度及日本的法院运作。许多亚洲LL.M.学生参加亚太法律学生协会(Asian Pacific American Law Student Association),法学院亚裔学生多为其会员,除了和亚裔律师有机会接触,此协会并提供各科目笔记(Outline),对外国学生是一大福音。

  在学期中,法学院会安排许多参访活动,例如参观位于费城的联邦与州法院。因费城地利之便,位居纽约及华盛顿特区(D.C.)之间,在学生就读LL.M.时,学校带领学生参观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及国际性事务所Clifford Chance,以及位于D.C.的美国最高法院,并有机会聆听口头辩论,并获Antonin Scalia法官接见,并和世界银行(World Bank)的法务部门座谈。此外,宾州律师协会每年举办接待会,邀请宾大及天普大学(Temple)的LL.M.学生参加,因此有机会和费城的大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及使馆的外交官畅谈。以上活动皆是就读宾大LL.M.学程相当特殊的经验。

  二、比较法学硕士(LL.C.M./ Masters of Comparative Law)
  若宾大LL.M.学生欲加深特定领域的学习,法学院提供另一年的LL.C.M.学程,需修毕十六学分。LL.C.M.学生可专门选修特定课程(Concentration),毕业证书上会注明其专业。当前此学程有六高校业课程群:美国法律制度(American Legal Institutions)、商业组织及证券交易法(Business Organizations and Securities Law)、商法及外国投资和贸易法(Commercial, Foreign Investment and Trade Law)、比较法及国际法(Comparative and International Law)、刑法(Criminal Law)、美国商业诉讼及争端解决(U.S. and Transactional Litigation and Dispute Resolution)。

  三、法律博士(J.D./ Juris Doctor)
  J.D.学程为美国法学院的正统法律专业教育,为在美国进入大型事务所及法学院担任教职的必要条件。虽然LL.M.学生能够参加纽约州律师考试(N.Y. Bar Exam),即令通过,亦极难在美就业,因此LL.M.学生能找到的工作多在小型处理不动产或移民的事务所。虽然宾大法学院LL.M.学生能参加纽约大学举办的LL.M.面试(Job Fair),但大多事务所仅只是去做公关,彰显其国际化,但并不招人。即使工作地点在亚洲如大陆或香港,事务所亦偏好J.D.。 3 E% X3

  当前在纽约及D.C.大事务所的起薪为一年十二万五美金(约四百万台币),J.D.二年级暑期担任实习律师(Summer Associate),每「周薪」为二千五百美金(约八万多台币),故欲在美发展的同学须注意所选学程。然欲回国担任教职者,国内法学院较偏好法学博士学位(S.J.D.),J.D.学生必须有LL.M.学位才能依助理教授应聘。

  J.D.的入学对国际学生极难,由于宾大法学院排名前十,且为常春藤盟校,校友集中在纽约和D.C.的大型事务所,因此美国本地学生入学已相当激烈。每年招收的J.D.学生约二百五十人,在顶尖法学院中算是中小型的Size,外国学生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二,仅有个位数。法学院入学测验(LSAT)及大学成绩(GPA)必须极为突出,开学之初,法学院会发给所有学生名簿(Face Book),包括大头照及毕业学校,可说是常春藤盟校的同学会。此外,外国J.D.学生视同美国学生,并不像LL.M.学生考试有延长时间的宽待,因此对英语能力的要求极高。笔者于LL.M及J.D.就读时皆修过法律写作(Legal Writing),同样的作业,在就读J.D.时被讲师改的满目疮痍,因为J.D.是培养在美国执业能力,与LL.M.目的在介绍美国法极为不同。在J.D.一年级末,所有学生需前往联邦法院进行模拟法庭辩论,甚至连美国学生都双腿颤抖,可推想其难度。

  宾大法学院于近年开始允许本校LL.M.学生转入J.D.学程(Transfer),因此三年之内,可获得二个学位。由于其承认其本国法学士(LL.B.)的学分,并可免除一些一年级必修课。此制度最大的益处在于不用考LSAT,然而竞争极为激烈。每年仅招收一至二人,所有宾大LL.M.的校友皆可申请,笔者申请时,竞争者包括了S.J.D.的学生,甚至有已回国执业的资深律师。申请时最主要看LL.M.的成绩,若平均A-之下几无希望,意即至多只能有一至二科「非A」的成绩。宾大法学院教授给分必须按照规定比例(Mandatory Curve),因此若要获A-以上成绩必须要胜过该科八成的美国J.D.学生。此外,推荐函亦为重要,法学院偏好校内(In-House)教授的推荐,然而,相当难获教授的大力推荐函,一封微温(Lukewarm)的推荐函助益不大。因此,教授对申请者的认识及交互相当重要。

  四、法学博士(S.J.D./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台湾学生欲返国担任教职者大多申请S.J.D.学程。S.J.D.为研究学位,没有上课的学分要求,因此本身必须具备研究的能力。宾大的S.J.D.如同其它大多数顶尖法学院,几乎只招收本校的LL.M.学生。LL.M.的成绩以中上为佳,并要修过其论文相关课程。但最重要的是其论文研究计划(Proposal),教授表示,大多数申请者皆因研究计划无法证明其学术潜质及论文学术价值而被拒绝。申请者并须注意是否有与自己领域相同且愿意收S.J.D.的教授。

  写出好的研究计划需要本身的学术能力及时间,然LL.M.的第二学期就须提出申请,因此时间相当紧凑。对本校学生,申请的期限较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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